欢迎用人单位选拔我校毕业生,热诚欢迎您的光临。就业信息网将及时为您发布需求信息。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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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注意事项


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管理条例,合理调配毕业生资源,切实保护用人单位、学校和毕

业生的权利,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序地进行,使得用人单位招聘到满意的毕业生,敬请用人单位注意以下事项:

  一、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时,请先和学工部就业中心联系,在就业中心统一协调下组织招聘工作。

  二、用人单位到我校招聘毕业生需具有当年度用人指标(如进城指标、户口指标、单位录用指标等)。

  三、用人单位请实事求是向学生介绍本单位情况(如单位规模、毕业生使用方向、职工工资福利、单位发展规模

等)。

  四、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如有特殊要求(如英语四、六级、计算机等级、报考研究生、身体情况等),请在签订协

议书前声明或在协议书上注明。

  五、我校计划内的研究生、本、专科学生都纳入本年度的招聘范围。

  六、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,务请问清毕业生生源情况(生源地、培养方式、学历等),必要时可向学工部就业中心证实。

  七、学校给每一位毕业生发放编号唯一的“推荐表”和“就业协议书”,如毕业生经单位面试后,单位有意录用,在征询毕

业生同意后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毕业生本人、学校签订“就业协议书”。

  八、毕业生如有弄虚作假(如学业成绩、奖惩等),请及时通报学工部,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。

  九、就业协议签订后,如有需要变更,应征得学校、学生两方面同意,否则不予变更。

  十、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一般情况下,正常教学时间内请不要面试及笔试毕业生。

  十一、我们热诚希望用人单位能够以各种形式支持学校发展,并欢迎用人单位在学校设立“奖学金”、“特困补助

金”等。

  欢迎贵单位到我校招聘毕业生,我们将以满腔热情为您提供服务,衷心希望您招聘到满意的毕业生。

学工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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